商府法发〔20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法制机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法制机构:
现将《关于报送全省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情况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1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政府法律顾问情况调查表和统计表,并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相关表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情况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2312009
电子邮箱:slfzb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