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府法函〔201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切实增强清理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清理实效,现将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梳理的“放管服”改革文件目录、“放管服”改革涉及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转发你们,供在清理时参考对照,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馈。
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联系电话:298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