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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抓紧完成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商府法发〔201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7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抓紧完成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4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紧完成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本年度依法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依法行政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力求工作实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得到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日益规范,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普遍加强,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行,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亮点频现等等。然而,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县区、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性不强,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城市管理、文化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的制度实施效果不理想;行政执法不严格,有的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不公正;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和单位之间差距较大,有的多年先进,有的工作滞后,任务有欠账;有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质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与其所承担的职责很不适应等等。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抓住关键环节,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完成《商洛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埋头苦干,开拓创新,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在过去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做好立法和改革的衔接工作。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商洛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的规定》,探索建立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精细化。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视和加大对行政执法记录工作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和保存执法证据,客观、准确记录执法行为,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部门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提高公示工作效果。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年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完成各类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工作,推进行政裁量基准的公开和适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审核范围,明确审核时限和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实施效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重点抓好县区政府部门和镇办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年底前,我市市、县区、镇办政府和市、县区政府部门要实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全覆盖。要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清理标准,落实人员责任,搞好清理工作,做到清理彻底,不留死角,确保清理效果。要按照时限要求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在10月底前开展一次自查,仔细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做好总结分析,推广先进经验,弥补工作不足;对尚未完成的任务,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全面完成任务。市政府将在年底前组织检查,确保完成中、省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拿出过硬措施,实现追赶超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善于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短板弱项,加强薄弱环节,抓好重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缩小工作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法治理念、改革视角和务实措施履行好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在加强法治学习和实践锻炼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努力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需要,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采取集体学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研讨交流等形式搞好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本领,提高工作水平。

(三)强化考核督导。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日常考核,把目标责任考核贯穿于县区、部门工作的全过程,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奖优罚劣,鼓励创新,不断增强考核效果。要探索创新考核方式,采取重点工作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检查暗访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努力完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时报告市政府,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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