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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实行三项措施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水平
 

河北省衡水市政府法制系统在所有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积极做到依法规范办案讲结果,结合实际多措并举讲效果,使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今年以来,全市法制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2件,各行政复议机关向被申请人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 建议书、督办函13份,依法对62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调解,制发调解书和解书40余份。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提起行政诉讼率同比下降4.6%。

一是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对《衡水市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办理流程》进行修改完善,研究出台《衡水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为全市行政复议机关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是真督实查提高效率。针对个别单位报送行政复议答复超时限和不按要求答复的问题,依法对13件行政复议案件作出撤销处理。通过向被申请人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督办函,专项联合督办等方式方法督导复议案件的具体落实。还借鉴衡水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做法,研发了“衡水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管理系统”,探索推行复议案件办案全过程记录,使办案在技术保障和案件管理上实现信息化、规范化。

三是细致入微注重效果。要求复议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切实做到了解案情深入细致,办理案件注重效果。在办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多解释,有了矛盾不绕行”,通过举办案件听证论证会等形式使各当事方既了解掌握办案过程,又明白复议结果,达到了办案过程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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