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兴平市结合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实际情况,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络工作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法制办及市法院主管领导、市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市法制办负责人组成。通过定期联席会,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情况,研究解决各项实践问题。
二是实行信息共享。市法院向市法制办通报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问题以及涉及行政审判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市法制办向市法院通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事项,全市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及普遍性问题,以及对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是加强学习交流。针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讨论;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沟通和通报机制;同时,加强学习沟通交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的能力。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