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秉持“严格、规范、公正、高效”的理念,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是物质保障的规范化。具体做到“三到位”。1.专职人员到位。现有行政复议办案人员7人,均已取得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其中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4人,兼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3人,为实现案件立审分离奠定了基础。2.专项经费到位。我市行政复议经费每年1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3.办公设施到位。我市配备了办案所需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器材,设置了专门的听证审理室、接待室和档案室,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是案件审理方式的规范化。在准确研判行政复议案件难易程度和证据充分程度的基础上,对争议较大、证据较多、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多方会商等多种方式审理复议案件,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复议结果合法、合理、合情。
三是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化。坚持“立审分离”的原则,收到复议申请后,由立案人员进行受案审查,再交由审查人员交叉阅卷,审理完毕后,提出案件审理意见。承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后,全体复议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案件的集体讨论,轮流发表意见,最终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拟定复议决定,并形成案件的集体讨论记录。
四是行政复议答复的规范化。针对个别行政机关存在不按时答复、答复内容简单、答复格式不规范、证据依据材料不齐全等情况,我市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通知》,对答复材料、答复内容、答复时限、举证责任、法律后果、文书规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完善复议办案程序、提高复议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效果。
五是学习培训的规范化。我市每周组织案件讨论会,对法律适用及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六是档案整理的规范化。复议办案人员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后,按照青岛市法制办统一的立卷标准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成册,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实现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