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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出台《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及中、省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理顺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2017年底前,理顺市、县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完成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统一全市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完成城管执法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市、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到2020年,全面形成全市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格局。

《方案》共明确了十二项重点改革内容。其中明确市、县区(商洛高新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在市区推行区一级执法。明确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供排水管理等方面工作;市、县(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规划监管、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垃圾污水管理)、交通管理、市容市貌、非机动车管理部分工作。明确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明确市、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按照城市人口数量的万分之八配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明确推进城市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网格化管理,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

《方案》明确成立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还对调查摸底、考核督导、严肃工作纪律、营造良好氛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城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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