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府法发〔201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法制机构: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6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对本县区、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在系统内完成数据填报和汇总上报工作,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2017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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